现对《韶关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公告》中的“报名要求”做补充说明:
1、报考教师、教育技术教研员岗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③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如果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提供学校或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办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④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3个月内的),⑤如果是暂缓就业生,还必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管理岗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③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3个月内的),④如果是暂缓就业生,还必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校医和会计岗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③报考相应职位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3个月内的),⑤如果是暂缓就业生,还必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⑥职位表上注明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③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3个月内的),⑤报考相应职位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除应届毕业生、国有单位正式人员外其他应聘者须提交县级以上人社部门人事代理或人事档案保管的有效证明。
原标题:关于对《韶关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公告》的补充说明
韶关市教育局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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