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审(2017年5月16日)
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考生需填写《政审表》。因政审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排名从该职位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2017年5月18日,招聘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任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县教育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任用资格。
(六)岗位培训
由县人社局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经技能鉴定合格的发放保安职业资格证书。
时间:2017年暑假期间
地点:另行通知。
(七)上岗时间:2017年5月23日。
五、管理与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录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需续聘的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逾期3天不报到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保安食宿自理。工资待遇为缴纳5项社会保险费后,县城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每人每月工资实发2300元。乡镇村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每人每月2023元(包含新农合、新农保),另外财政每年为其缴纳4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之前县财政已招聘保安不参加此次考试,自新招聘的保安上岗之日起享受同等待遇。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考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八、《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布尔津县教育局:
(二)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县纪检监察室)
特此通告
原标题:布尔津县2017年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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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布尔津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报名表.xls
2017年布尔津县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职位表.xls
布尔津县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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