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专职辅导员。
2、招聘名额:10 人(其中公寓辅导员 5 人,要求为男性;其他5人,性别不限)。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四)具有我校学科专业设置的相关专业背景。
(五)年龄不超过 28 周岁(1989 年 6 月 30 日后出生)。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全日制统招 2017 年应届毕业生,(2017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本、硕毕业院校均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七)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并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或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或者担任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至5月12日。
咨询电话:(0451),联系人:贾老师、张老师。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电子邮箱为。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信息表》、《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并将两份表格及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详见现场确认的确认材料1-8项)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辅导员”,否则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学校审核应聘人员信息,结合岗位要求择优筛选出合适人选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
(三)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7年5月13日8:00-12:00,13:30-17:00。
2、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主楼C座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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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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