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80名,事业编制,财政全供。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宜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教育体育局、编办、财政局等单位配合,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试讲资格复审、试讲、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不含二级学院及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高中教师80名,其中语文11人,数学11人,英语11人,物理8人,化学8人,生物7人,政治5人,历史5人,地理5人,体育4人,信息技术3人,音乐1人,美术1人(详见《宜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五、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品德优良,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及相应工作;
4、年龄计算截止至2017年5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28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0周岁),本科学历1989年5月31日及以后(研究生学历1987年5月31日及以后至1999年5月31日以前);
5、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具备招聘规定的身体条件;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8、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和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