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及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中有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公示、考察及安置
经招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用人员并考察,并在旗教育局公示栏内公示七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与录用条件不符的考生,不予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拟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5月12日
2.报名地点:乌拉特前旗教育局813室。
3.报名时本人持能够证明入学时是前旗户籍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乌拉特前旗公开招考小教大专班、普通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报名当天到教育局813室领取),并提供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
由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分类登记造册。应考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 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
6.进入讲课范围人员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讲课。
八、其他
1、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影响本人招考的,后果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对应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符合招考条件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报名、考试、讲课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政府将不再另行安置。
报名咨询电话:
人社局监督电话:0478—
教育局监督电话:0478—
原标题:乌拉特前旗公开招考安置河套大学乌拉特前旗户籍小教大专班和普通师范毕业生
乌拉特前旗公开招考安置小教大专班、普通师范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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