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管理工作人员15名。
一、指导思想
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为我校选拔符合岗位要求、认真负责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数(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如现为包头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同意可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4月15日)。
4、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获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前)。本科、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双证齐全。
5、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及编辑处理能力,熟练掌握和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
6、遵守纪律,服从安排,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办事效率高。
(二)下列人员不在应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非事业单位编制校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包头师范学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2479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3479元/月,学校给予缴纳五险。
如现为包头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可协助办理调动手续,按所聘岗位享受待遇。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应聘者报名,将个人简历、《包头师范学院招聘教学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邮箱
注:(1)个人简历中须包含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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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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