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确认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祁东县教育局703办公室,联系电话:,确认起止日期为: 4月16日-5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秋季批次有关事项届时另行公告。
3、专家审查
县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4、颁发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四)有关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均可),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2、体格检查。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到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的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我县指定祁东县妇幼保健院为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体检表凭身份证和近期一寸照片在医院领取)。医院地址:建设北路160号,联系电话:王主任,。体检时间: 4月15日—5月5日(节假日除外)。
3、思想品德鉴定。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使用省教育厅统一编制表格。表格下载网址:(湖南教师网)。
4、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初步定于6月26-30日。领取的地点:祁东县教育局703办公室。
原标题:关于2017年春季祁东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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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祁东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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