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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湖北襄阳市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4-13 18:58:36| 来源:谷城教育信息网

3、提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提供毕业证和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成绩以及有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可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提供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可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提交《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此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学信档案下载打印。

5、从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鉴定)。

7、申请人须按照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学籍档案成绩单)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顺序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把有关材料整理规范,并自备档案袋。

(三)体检时间:

5月6日至5月7日上午8:00。

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带与网报照片相同版2寸彩色照片,于5月6日或7日上午8:00前到襄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湖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前不得进食、喝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申报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各县(市)区教育局或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使用《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

三、资格认定

凡经过审核,并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其他事项

(一)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供打印版,在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右上角粘贴与网报相同版1寸彩色照片(供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二)请县(市)区教育局或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在春季现场确认时间内将高中(中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报材料汇总(用档案袋装好)送到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科审核,并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在指定时间进行体检。

(三)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原标题:襄阳市教育局、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思想品德鉴定表

襄阳市教育局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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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8)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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