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严格按照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4.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5.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6.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要准确真实,与现场确认材料相符,否则,将不予受理。认定机构受理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7.同一申请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全国范围内)。
(二)个人网上申请报名阶段(4月13日-5月5日)
申请人请于4月13日至5月5日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否则将无法进行后续认定程序。网上申报流程如下:
1.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申报。
第二、第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申报。
2.长垣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接收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长垣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193458196,用于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相关通知,请自愿加入。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请选择新乡市教育局,根据新乡市教育局认定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三)体检阶段(5月8日-5月9日)
申请人网上申报后,应在5月8日-5月9日上午到长垣县中医院进行体检。
(四)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阶段(5月9日-5月11日)
申请人应在5月9日-5月11日向长垣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公地点设在长垣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教体局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网上申报成功,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下载电子版,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县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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