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公告并电话通知(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岗位核消招聘计划;最低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报州人社局研究确定。
2.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态仪表、语言表达、教学及科研、专业知识运用及个性特征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测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地点为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处。
5. 考试成绩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公示。
(四)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州教体局和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不予递补。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和州教体局政务网公示。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罗老师、符老师)
原标题:2017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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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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