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时间:
5月6日至5月7日上午8:00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带与网报照片相同版一寸彩色照片,于5月6日或7日上午8:00前到南漳县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体检表,其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领取《湖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领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前不得进食、喝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申报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资格认定
凡经过审核,并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经网上提交上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批后,发给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供打印版。
(二)高中、中职申请人由个人直接将提交的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报材料汇总(用档案袋装好)送到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科审核。
(三)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原标题:南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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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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