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报人体检完成后,体检表交给医院,第二天下午(双休日除外)14:30-17:00,本人持身份证到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现场确认时提交。
(4)体检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照片务必骑缝加盖医院公章方为有效,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一律不予受理。
(5)体检费用自理。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本人务必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达指定的地点(见本公告第四项第三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报名系统方能生效,申请人本人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 请于2017年5月9日—11日工作时间,前往淮南师范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2)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17年5月9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寿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并打印、贴上2寸正面彩色照片(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板)。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附件4)。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并加盖公章。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并加盖公章,表中“有无犯罪记录”栏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填写并盖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应提交与申请类别相关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具体提交的学历证书见本公告第二项第二条。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另外提供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寿县教育局受理人员现场确认后发体检表前往寿县中医院体检)。提交的体检表的要求见本公告第三项第二条第三款。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见本公告第二项第五条。
(7)教育教学能力有关材料。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国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8)户口本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口非本市的申请人员中,有编制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在编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9)2寸照片2张。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和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板。
申请人提供材料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统一装入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申报层次和学科。网上下载的申报材料和有关原件复印件,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非双面打印或复印的不予受理。
(四)颁发证书
6月5日—9日,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分别向各自认定的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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