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县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6月5日-6月10日)
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将公布在方城县教育信息网。
(四)证书领取阶段(7月下旬)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于7月下旬到确认点领取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刘老师微信 yuan779826(备注教师资格认定+姓名)
原标题:方城县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方城县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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