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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6 16:24:10| 来源:常宁教育信息网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

①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贴好照片,并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常宁中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④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⑤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⑥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要求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照片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好姓名)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①项和相关证件原件、照片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

(四)、有关要求

1、体格检查:

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到常宁市中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的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时间:4月15日—4月30日(星期天除外)联系电话:,联系人:郭主任。

2、思想品德鉴定

在职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由其工作单位鉴定,非在职申请人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鉴定。

(五)、其它事项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及教师资格管理系统的设置,“原则上同一申请人不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

2、申请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及相关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性负责,申请人应与认定机构签订承诺书。

3、认定机构应向申请人提交受理凭证,认定机构为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免费颁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定于7月1日以后,地点在常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股407室贺征。

4、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使用省教育厅统一编制表格,表格下载网址:(湖南教师网)。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等事项在现场确认时书面通知本人。

5、未尽事宜可以咨询,咨询电话:,。

原标题:关于2017年常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常宁市教育局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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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8)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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