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试讲及现场答辩
专业试讲由兵团党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集中分专业进行试讲,时间限每人30分钟,试讲内容根据专业需求由考生自定。
试讲结束后,将进行现场答辩,由考官根据试讲内容提出专业问题由应聘人员回答。
根据应聘人员试讲及答辩情况,由考官组成员当场打出试讲及答辩成绩,该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在合格分数线以内,各拟聘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试讲及答辩地点:兵团党委党校行政楼
试讲及答辩时间:暂定于2017年5月中旬
(五)体检及考核
试讲及答辩结束后3日内由我校组织体检,体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二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主要采取调档、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在校表现及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六)公示
经试讲及答辩、体检、组织考核等程序后,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兵团党委党校政务网公示7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姓名、性别、毕业院校、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论、拟聘岗位等。
(七)审批及聘用
公示无议的,经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下达聘用人员名单,我单位严格按批复办理各项录聘手续。
签订录聘合同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按国家及兵团有关工资及津贴政策执行有关待遇。
四、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
2.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的监督电话:0994—;。
原标题:兵团党委党校201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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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兵团党委党校招聘教师岗位表报名表.zip
兵团党委党校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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