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证明原件;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中提供一张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向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相关证明(聘用合同)及人事档案证明原件,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不在五河县辖区内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出具。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发放相应的教师资格。
(6)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8)提供近3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小二寸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底板,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申报学段和学科);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复印件统一用A4纸,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及申报学科,档案袋自备。
(三)、体检
具体体检医院及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体检表从五河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自行下载,在电脑上填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贴上照片。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请关注五河县政府网站通告)。
(五)颁发证书。6月30日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时间地点见五河县政府网站通告)。
四、相关问题的说明
1.申请人员在申报前,应认真查阅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等,知悉认定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员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本人承担。申请人员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可以电话咨询,或到受理地点咨询、确认。
2.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内,申请人需留意网站发布的通告,仔细阅读,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
五、温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请申请人注意: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其它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
原标题:五河县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点击下载>>>
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五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3月30日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4日 -26日 | |
| 1月24日 -27日 | |
| 1月24日 -26日 | |
| 1月24日 -27日 | |
| 1月24日 -28日 |
11-01
09-01
07-23
07-16
07-12
07-05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