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丽水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实践指导专家和业务主管共9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及招聘计划中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学院网站(,招聘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0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丽水学院网站更新计划内容。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3.报名方法:报名人员填写《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报考材料(需要PDF或JPG格式)、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至报名电子邮箱:。(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材料比选,综合材料比选主要对报名人员学历、任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水平、获奖荣誉、学术成就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材料比选后确定入围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在考试前交验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同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和技能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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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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