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7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学校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要求:应聘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应聘专任教师的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优秀或急需紧缺专业博士、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0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学院网站(,招聘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丽水学院网站更新计划内容。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姓名+学位+专业+应聘岗位。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填写《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报考材料(需要PDF或JPG格式)、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至报名电子邮箱:。(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材料比选,综合材料比选主要对报名人员学历任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水平、获奖荣誉、学术成就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材料比选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应聘人员在面试前交验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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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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