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小学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 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7〕13号)的规定和《关于印发 2017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教〔2017〕13 号)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并报玉林市教育局核准,2017年我区决定从玉州区教育局备案的原身份为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备案条件:玉州区教育局备案的代课教师,且辞退时的任教学校为现时玉州区管辖的学校。
2.户籍条件:
(1)玉州区户籍(含玉东区管辖范围的户籍)。
(2)以下户籍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2009年12月31日后,户籍从玉州区迁移到玉东区管辖范围的,或者从玉东区管辖范围迁移到玉州区的。
3.年龄条件: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1957年9月1日后出生);女性55周岁以下(1962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即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实行现场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必须先办理了现场资格审查后才能在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快速通道”→“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复查)、网上查询、网上缴交考试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凡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网上报名时,请在“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写明“玉州区(原县级玉林市)备案登记的代课教师”。
资格审查、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0日17:3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审查方式:采取现场审查与网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资格审查部门进入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复查),并争取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因网上资格审查(复查)需要时间,所以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报考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
2.网上审查时间:2017年4月5日至4月1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7:30
(审查时间为工作日,周末和国家法定假日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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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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