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师德。
2、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特定条件。
3、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人员。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莆田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应聘+对应的岗位编号+姓名。
2、报考DL201704, DL201711, DL201720岗位的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且不得兼报,但可兼报上述三个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7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考试程序:
1.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形式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莆田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年龄、学历等情况。
2.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实行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 DL201704, DL201711, DL201720岗位考试通知采用网络公告形式,于2017年4月27日后10个工作日之内公告,请应聘者留意莆田学院网站公告信息;其余岗位提前一周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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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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