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
1.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申请人本人到“郧阳区教育局师管股”进行现场确认。地点:郧阳区实验中学院内,教育局办公楼五楼右侧;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申请人来确认前,提前电话联系,避免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等原因不在,而耽误申请人时间。
2.申请人来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申报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正、反面上。样式如下:(见附件)
(2)《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型双面打印,1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型单面打印,1份。
(4)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3cm*4cm)标准证件纸质彩照1张,留作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要与网报上传、体检表张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填好后,可从网上正反打印(A3纸),建议现场审核后在打印。申请表须本人签字。一式2份。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以《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附件1)为准。
(二)关于师范教育专业界定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申请人可在十堰教育信息网(),查阅鄂教师〔2008〕9号文件及《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如果申请人因师范教育专业界定等有关政策理解有误,造成现场确认未通过影响认定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原标题:2017年郧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1-7
1. 关于印发《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的通知(鄂教资〔2012〕1号文件)
2. 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
3. 关于进一步明确201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
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5.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复印件样式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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