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区2017学年幼儿教师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5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志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2015年至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浙江生源或浙江户籍。浙江户籍以2017年3月23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13日16:00前,将《2017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cn邮箱(主题及文件名:学科+姓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址: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5室,邮编:316100,联系电话:。
3.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在4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到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现场确认参加考试。网上报名者携带现场报名者所应提交材料,现场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经资格确认后发给考试通知单。
应聘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试时间为4月19日(以考试通知单为准)。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3名及以下时,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
考试内容如下:
(一)上课(50%)
按照指定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其中音乐类综合素质占上课的40%)。时间15分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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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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