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宁德市2017年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以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
3.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课程成绩单。
5.面向地区:福建省,指2017年3月24日前已具有福建省常住户口的人员;福建省内本科以上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福建省生源在省内外高校毕业的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生。
6.符合《2017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附件1)中各岗位所设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现役军人;(3)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4)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研究生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
报名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同时填写《2017年度福建省宁德市市属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版报送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并通过电话与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报名结果。
(二)本科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8:00~3月2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对象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在简历栏注明报考的岗位代码、报考学校及岗位,不填注者,初审不予通过。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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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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