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公布简章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2、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人员从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对在资格审查中遇到的问题,须及时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3、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面试
面试使用汉语答题,由县纪检委组织相关人员临时命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政审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教科局、人社局和各用人单位组织,对被考察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职位空缺在同等岗位条件下进行调剂。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统一组织体检。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五、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并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具体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此次考试成绩12个月内有效,如果被聘用人员12个月内已另谋职业,不再从事目前工作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此次考试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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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吉木萨尔县教育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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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一幼、二幼、吉木萨尔镇双语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招聘职位表.xls
吉木萨尔县教育系统政府
购买服务岗位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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