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精神,现将我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7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18名。
㈠中学32名
1、城区高(完)中12名:语文3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生物2名、思想政治1名、历史1名、体育1名、地理1名;
2、城区梦笔学校初中部9名:数学4名、历史1名、体育1名、美术1名、音乐1名、地理1名;
3、乡镇中学11名:数学2名、英语2名、历史1名、体育3名、音乐2名、地理1名。
㈡小学专任教师78名
1、城区小学41名:语文14名、数学12名、英语1名、音乐3名、科学1名、美术3名、信息技术2名、体育4名、心理学1名;
2、农村小学37名:语文9名、数学11名、英语3名、音乐4名、美术4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5名。
㈢特殊教育学校招聘专任教师2名
㈣城区幼儿园专任教师6名。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㈠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持有教师资格证;
6、年龄要求:幼儿园及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具体招聘条件及招聘学校详见《2017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简章》(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⑥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
㈡有关要求
1、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我县教师岗位需统一参加笔试;
2、在职人员报考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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