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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7 20:09:33| 来源:枣庄教育网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需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8.近期1寸或2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明细等材料。

各区(市)确认点及联系方式

名称地址网址电话

市中区教育局市中区振兴中路458号

峄城区教育局峄城区承水中路256号

山亭区教育局山亭区府前路31号

台儿庄区教育局台儿庄区文化路139号

薛城区教育局薛城区泰山中路86号

滕州市教育局滕州市杏坛路75号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区(市)教育局发布的信息,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时间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批次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报名、体检和现场审核确认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原标题:2017年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枣庄市教育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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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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