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泸溪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决定》(泸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引进对象系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毕业生者由用人学校提供一套工作住房、政府奖励每人10万元安家费;引进对象系国内985工程、211工程师范类院校师范毕业生者由用人学校提供一套工作住房、政府奖励每人5万元安家费,统一进入高中任教。
五、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1日— 3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符合条件的其他学校毕业生均到此地报名)。联系人:李小梅(泸溪县人社局,0743—);张玉德(泸溪县教体局,0743—)。
3.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下载)到指定地点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名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湖南师范大学,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分片段教学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结果当场公布。面试比例为引进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县教体局与县人社局商议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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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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