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各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各单位网站或电话咨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3月1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请考生登录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按网上报名平台提示操作。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符合报名条件,且参加完面试后,现场领取车旅费补助500元每人。
五、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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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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