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成立于2006年2月,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市唯一一所航海技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天津海事局在华北地区最先开办海员对外适任证书培训的机构,也是华北地区首家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认证的教育培训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院拟招聘专任教师11人。(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在具备附件1中规定的相应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8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见附件2,要求填写完整,不能空项,如没有填写“无”。
(2)应聘材料(PDF格式)
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3)电子版1寸照片
最后,将上述(1)、(2)、(3)材料以“姓名+应聘岗位”为题打包发送至邮箱。
3.联系电话:
联系人:商卓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六、资格审查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干部人事处对应聘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月6日前,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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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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