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办学,依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实训建设,快速提升办学质量。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3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个人档案为准。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岗位学历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特殊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吉安教育网(http:)、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2017年1月3日下午17: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以“应聘XX(岗位编号)+XX(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
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附件2《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报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影)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3)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复(影)印件;
(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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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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