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携带材料:(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或未就业承诺书;(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3)报名费100元。
4.资格初审:报名时由兴城市教育局、监察局、人事局、公安局、卫生局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报考。
5.填写报名表: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填写《2016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6.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12月12日8:30—16:30到兴城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试题内容:
(1)小学、初中: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30%)、心理学(30%)、新课程改革(20%)、教师职业道德(10%)、教育法律法规(10%)。
(2)幼儿教师 :
学前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市人社局根据笔试结果划定合格分数线。
2.试题题型:客观性试题。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上午9:00-10:40。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1:2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档案及其它证件进行复审,拟聘用人员需提前准备好本人档案和各类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者,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试讲资格。缺额按考生分学段分学科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四)面试试讲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小学、初中教师面试
(1)内容:应招学科教材
(2)形式:微型课
(3)时间:10分钟
(4)小学、初中音乐、美术教师加试基本功考核(基本功考核满分50分,微型课满分50分)
音乐教师加试:弹唱(满分25分):现场抽一首歌曲,边弹边唱;乐器或舞蹈特长表演(满分25分):自己准备乐器或舞蹈伴奏带(盘、卡),时间限定5分钟。
美术教师加试:现场绘画(静物写生,满分50分,时间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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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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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6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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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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