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财经大学校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按规定程序聘用;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15日。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0日。
集中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
笔试、面试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将随时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财经大学校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七、参加笔试的应聘者当天应携带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各阶段成绩单的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应届生)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八、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库尔勒校区2017年教师的招聘工作将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和回避制度。
(一)校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监督小组和招聘工作小组人员在职员选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师生关系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将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将直接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4.其他违反招聘要求和招聘程序的行为。
(四)对公示录用人员持异议的可按要求提出,招聘工作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议并于一周内予以答复。
九、注意事项:
1.硕士就读于高校分校者请注明。
2.每人限报二个岗位。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刘老师。
联系座机:,手机:;(北京)
E-mail:;
原标题: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库尔勒校区)招聘公告(聘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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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库尔勒校区)专任教师岗位应聘登记表》.doc
2、《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库尔勒校区)专任教师招聘岗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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