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如下: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招聘条件中有关年龄的要求,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42个,具体岗位需求情况详见附件1:《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18:00—12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填写《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一览表》(详见附件3),并连同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从业资格证等)扫描件一起打包压缩(rar或zip格式)后,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名及附件名按照“姓名+应聘岗位+学历+专业”格式命名,非此格式邮件一律不予接收。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通知,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3)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同时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一)资格初审
学院人事外事处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后,拟于2016年12月6日于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报考登记表2份,考生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还需要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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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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