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我县教育事业单位人才队伍补充力度,根据四川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威远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9名(不含已招部属免费师范生、研究生、硕师计划人员)教育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考核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考核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2.符合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程类“双师型”教育、实习(训)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男性报考人员年龄限制在45周岁及以下,女性报考人员年龄限制在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属于免费师范生或“硕师计划”资格的人员(属于四川省教育厅确定的“硕师计划”资格的人员,并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属于教育部属免费师范生的。
以上教育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如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印证资料。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共29名,详见《内江市威远县教育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凡招考条件中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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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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