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校管科研项目启动基金3万元。
(四)政策加分:
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四、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17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 日9:00--2016年12月15日16:00
2、应聘者必须网上报名,其他报名方式无效。应聘者通过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进入报名系统或通过佳木斯大学网站点击快速通道栏目中的人力资源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岗位的报名。
(2)应聘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16年11月25日9:00时--12月16日16:00时
2、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允许改报其他职位。(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减少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它岗位条件应聘者可改报其它岗位。(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2月17日 9:00时--16:00时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A院图书馆五楼教室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硕士或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毕业生需提供按期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等)。(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4)参加应聘的本科生需提供录取三联单并加盖学校印章。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 9:30时--11:30时
2、面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五)考试办法
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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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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