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请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练员3名。现就公开选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情况
招聘单位承德体育运动学校,主要职责承担着代表我市参加国家和省内重大比赛的任务,还担负着全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为国家、省培养输送的重任。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选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范围及方式
1、选聘范围为:面向河北省。
2、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面试、资格复查、体检、政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选聘名额及具体岗位:选聘柔道教练1名、橄榄球教练1名、田径短跨教练1名。3人为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承德体育运动学校2016年公开选聘急需岗位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
2、选聘条件:要求选聘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体育本科院校运动训练专业以上学历并有相应学位证。
②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省级以上专业队训练经历(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④在市级以上体育运动学校从事本专业相关(带队或助教)满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16年9月1日,满12个月为1年)。
⑤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以上相关项目的培训合格证书。
⑥柔道教练、限男性、国家健将;田径短跨教练、限男性;橄榄球教练、限女性、因集体项目须有带队经历,所带队并取得省及以上比赛前三名(所在单位开取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理由
承德体育运动学校是我市唯一一所中等体育专业学校,既承担着代表我市参加国家和省内重大比赛的任务,还担负着全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输送的重任,鉴于我校比赛训练项目增加(由原来的14大项增加至19大项),且教练员退休较多并年龄结构整体偏大多年未引进教练员的实际情况,为更好的备战下届省运会,落实奥运争光计划,完成省运会争金夺银任务,急需补充部分项目教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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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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