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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莆田第十二中学考核招聘高中新任教师3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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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2 14:27:59| 来源:莆田市公务员局

为进一步充实我校教师队伍,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特制定莆田第十二中学2017年考核招聘新任高中教师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2017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学教育工作。

2.专业要求:专业对口,考生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要符合所报岗位学科要求。

3.资格要求: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要求: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学位证等,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

6.因受过刑事处罚和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荣誉证书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附件4)各一式一份,邮寄到莆田第十二中学办公室,或将电子邮件发送至(邮件主题注明“毕业学校+应聘学科+姓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或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华亭村亭前西路189号莆田第十二中学办公室(邮编351139)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面试时应提供纸质复印件一份并随带原件进行验证,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至现场招聘之日止。

五、招聘程序和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1.面试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2.本次考核招聘面试采用综合素质评定及教学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如下:

(1)综合素质评定(分值1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

(2)教学技能考核(分值90分):包括学科基本素养测试和片断教学。

①学科基本素养测试:时间20分钟,分值30分,测试内容由评委现场命题后随机抽签决定。

学科基本素养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面试对象测试成绩达到21分(含21分)方为合格,才具备进入片段教学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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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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