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及证书版式的调整,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今年启动教师资格注册时,请各单位务必做好本单位教师持证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表见附件1)。并按照教育部教资字【2016】2号《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提前到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做好证书补发、换发、重发或信息更正工作。
(一)个人网上申请
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系统,遵循网上申报流程,完成注册申请,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二)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确认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确认,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附2)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书非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且在2008年以前认定,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无法查询验证的,则应同时提供申请人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3.所在学校出具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附3)。
4.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学分证明。
5.五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6.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复印件;
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还应提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首次注册只需提供上述材料1、2、3、4项及上年度考核证明;定期注册时需提供材料1—6项。
(三)学校集体办理,并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确认,确认点的用户名、密码及档案号编写代码见附件4。确认点工作人员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核对申请人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属实。
2.核对网上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3.对材料齐全、信息正确的申请者按照要求在网上编写档案号。
4.按要求汇总、整理资料,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送交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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