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成为教师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及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试讲)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面试(试讲)成绩和总成绩排名。
4.总分计算方法
公共基础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专业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70%
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70%
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图书管理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行政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试讲)将分组同时进行,考官由学院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体检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学院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学院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小组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学院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及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八、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及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本次招聘进行全封闭式监督。
监督人:姜宝平自治区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副组长
监督电话:
监督人:薛刚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监督电话: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学院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的考试 相关公告,以免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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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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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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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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