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同时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3.报送地点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含邓州),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全市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9点至10月18日17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开放,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二)体检及现场确认时间
(1)体检时间:2016年10月24日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含邓州)和卧龙、宛城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不要错过体检时间。
体检地点:南阳市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南阳市中州路与车站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377—。
体检注意事项: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和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致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在早上6:30 进行,采血后方可就餐。
(2)其他各县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各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由各县认定机构自定。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0月25日—10月26日
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网上申报及体检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
(三)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网站),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我市工作部署,精心安排工作计划,在本地教育网站醒目位置及时发布有关公告,组织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申请人的询问,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申请人提供方便条件。
(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切实领会、熟练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保证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中坚持依法认定,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如发现有违规认定者,将依法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要做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联系。
五、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电话
邓州市 卧龙区 宛城区
南召县 镇平县 内乡县
淅川县 西峡县 唐河县
新野县 桐柏县 方城县
社旗县
原标题:关于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年9月26日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4日 -26日 | |
| 1月24日 -27日 | |
| 1月24日 -26日 | |
| 1月24日 -27日 | |
| 1月24日 -28日 |
07-06
06-29
06-19
07-20
06-29
06-16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