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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吉安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办人员1名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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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6 20:50:07| 来源: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工作需要,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下辖四所中职学校公开选聘吉安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办工作人员(非编)1名,现将有关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

采取面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聘。

二、选聘范围

吉安师范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和井冈山大学附属艺术学校四所中职学校非在编聘用人员。

三、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女性,身体健康,25周岁以下(199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4.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5.中专学历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1)统一填写《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四校非在编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9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刘老师、肖老师。

3.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9月29日12:00。

4.报名结束后,通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参加考试。

(二)考试

1.面试时间:2016年9月 30日(周五)上午9:00。

2.面试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7室会议室。

3.面试考核:参加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时间约为5—8分钟。主要内容:

(1)应聘人员作自我介绍,时间为3分钟;

(2)应聘人员回答考核小组提问,时间为5分钟。

(三)录用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最后成绩=面试成绩,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确定拟录用对象(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作为拟录对象),拟录用对象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选聘相关手续。

五、工作职责及待遇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吉安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的办公室工作;

2.负责吉安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的学生辅导员工作。

(二)工资待遇

1.工资:2300元/月;

2.考核奖:根据年度工作考核一次性发放100-200元/月的奖金;

3.午餐补贴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4.学校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六、其他

纪检监督电话:0796—

原标题: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吉安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办工作人员(非编)公告

点击下载>>>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zip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jz7)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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