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2016年度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发布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往届、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23名,具体招聘专业、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行端正;热爱教师工作,愿意为教育事业服务;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我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发布公告。将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和内容等公布在广西人才网、河池学院网页。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每天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河池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地址:广西宜州市龙江路42号东区一号办公楼308室;报名电话:;联系人:黄河老师、陈超老师;邮编:546300;公开招聘电子邮箱:)。
3.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投到我校人事处公开招聘邮箱(),亦可到我校人事处人事科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扫描件(报考岗位10[附件1]的人员,须出示高校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现场报名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10[附件1]的人员,须出示高校教师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材料。邮件标题为“河池学院2016公招+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代码及名称,同时填写附件2、3,不按邮件标题要求填写的,取消资格审查。
(2)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按照招聘公告上规定的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试前确认。
(四)考试与考核
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事宜在报名结束5天内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附件1序号10号岗位),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小于1:3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与保障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
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不需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如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小于1:3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
1.笔试
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范围: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书写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学校为参加笔试的考生提供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查询,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网站和学校内张榜公布。笔试作为对应聘人员的初次选拔,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和考核计分,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2.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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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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