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参加此次招聘的所有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政审不符合要求、体检不达标的不予录取。
4.凡是没有录取的人员,按照考生的成绩一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将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3天。
九、聘用与待遇
经考试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协议,合同一年一签。待遇每月工资1000元,用人单位交三金。
十、考试监督
1.组织监制。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考试各个环节,在纪检部门的全部监督下进行。
2.实行回避制度。对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关系人员参加考试的,不得参与招考工作。考试录用后,试用期1个月,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将予以退回,空缺岗位按照报考成绩的考生依次递补。
联系人:李锐
电 话:
十一、政策监督电话
青河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
中共青河县纪检委:
原标题:青河县2016年面向社会招聘保安员简章
青河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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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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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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