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考察
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供销学校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供销学校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供销学校组织实施。
十、招聘监督。自治区供销社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负责人:冯志强 自治区供销社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供销学校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供销学校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供销学校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疆供销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6年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xls
新疆供校学校
2016年9月20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02-19
02-19
02-19
02-18
02-18
02-18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