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城区部分学校师资队伍,优化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适应城市发展建设步伐,加快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人事调配 的科学性,提高人事调配的透明度,根据城区学校师资需求,结合我市教师队伍现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在本市教育系统开展城区学校乡镇遴选教师工作。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遴选到城区学校工作。
二、组织领导
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和市教育局组成都匀市城区学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
三、遴选单位、学科及遴选人数
本次有14个城区中小学共计划遴选60名教师,其中:中学9名,小学51名(具体职位表见附表)。
四、遴选范围
此次公开遴选面向在本市教育系统城区外的乡镇(办事处)中小学,工龄满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五、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位;
3.工作年限:工龄满5年以上;
4.学历要求:报考城区中学的教师必须具备所报学科相对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城区小学的教师必须具备所报学科相对应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在城区跟岗学习和同一区域内交流的教师其业绩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方能参加报考(以各校上交的跟岗学习、交流教师考核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未满;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试教、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全市各学校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发布信息时间:2016年9月2日至9月6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