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着力推进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县直公立高中、初中学校校长各1名,共2名。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为纳雍教育的发展选好高素养、懂教育、善管理、作风优良,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学校领导。
二、引进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二)公开引进、平等竞争、择优上岗。
三、引进职位
(一)纳雍县第六中学公立高中校长1名;
(二)纳雍县第七中学公立初中校长1名。
以上两所学校属新建学校,2017年3月份投入使用。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可放宽5岁,时间计算到2016年8月31日止。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有与应聘职位同级别,有5年以上(含5年)校级领导任职经历,且近3年任正职校长,或近三年在省级一类示范性高中学校任副职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时间计算到2016年8月31日。
3.曾被省级及以上组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评为名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或任职学校被评为省部级及以上规范化学校。
4.近5年内所主持的教育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
五、职责权限
所聘校长按国家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对人、财、物的管理权。
六、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一)编制内人员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6年。调入我县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劳动模范等,按有关规定经纳雍县2016年面向全国引进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纳入我县同类人才管理和服务,享受同等待遇,年度履职考核合格,第一年发给奖金初中校长40万、高中校长50万,以后根据工作业绩的考核,每年奖金分别按上年奖金10%的比例递增。
(二)编制外人员待遇
招聘的校长属于编制外人员或是编制内人员不需要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的,服务期不少于6年。年度履职考核合格,第一年初中校长年薪50万、高中校长年薪60万,以后根据工作业绩的考核,每年年薪分别按上年年薪10%的比例递增,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其他优惠
提供120平方米的商业住房(6年任职期满,考核合格,过户奖励给个人)。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当地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所聘校长的子女,其户籍、学籍可转入我县,在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违约处理
如服务期不满6年而提前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等)的,按签订的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引进程序、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下载本方案附件《纳雍县2016年面向全国引进中学校长应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完整,传QQ邮箱:674185303,联系人:杨洪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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