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经市编委批准设立威海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为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职业教育教研员。
一、岗位和数量
农林牧渔类相关专业教研员1名;
加工制造类相关专业教研员2名;
交通运输类相关专业教研员1名;
财经商贸类相关专业教研员1名;
旅游服务类相关专业教研员1名;
文化艺术类相关专业教研员1名。
专业类别以教育部2010年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为依据,岗位相关专业方向见《威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职业教育教研员专业方向》(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威海市(含区、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含教研员)。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能够把握本专业发展方向,指导全市职业学校开展教研活动并能够进行专业培训活动。
2.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在全市同专业教师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获得市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主持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的研究课题并结题;撰写的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字数不少于2000字);参与学术专著或教材的编著(习题集与论文集除外);在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比赛活动(如教学比赛、技能大赛、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说课比赛等)中取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奖项;在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以上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5.在职教师须从事本次报考专业类别内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在职教研员须从事职业教育教研工作3年以上。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9月8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如实填写《威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职业教育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稿发至邮箱。
3.资格初审:报名者按招聘要求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威海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10日-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地点:威海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威海市文化中路72号810室)。联系电话:。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威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职业教育教研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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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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