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16年泾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4名、校医1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泾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4名、校医1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6年泾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4名、校医1名(具体见附件《2016年泾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校医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2016年泾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泾县人民政府网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的人事信息栏目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至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泾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谢园路县政府大楼102室)。
3.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3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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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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