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县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保定市 (含下辖各区县及定州)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应聘者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建筑、机电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三批。
5、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不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者,可先行报名,但非个人原因外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正式聘用。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拟为县职教中心招聘教师6名,其中会计类2名,要求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机电类2名,要求机电及相关专业毕业;建筑类2名,要求建筑及相关专业毕业。应聘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2:1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名额。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应聘,需经得原单位同意并持证明信报名。
三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 8月8日至 8月14日,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顺平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顺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4、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认证表(学信网查询打印)、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6张。填写《顺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可从顺平县政府网下载,提前填好)一式两份。经县招聘办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交纳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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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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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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