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阶段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和考察、公示、选岗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2016年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180人,其中23个乡镇中心园120人,城区幼儿园60人(一幼27人、二幼18人、三幼5人、城关幼儿园10人)(详见附件一《蒙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与要求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一《蒙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5 日至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蒙城县第八中学综合楼二楼
咨询电话:0558—。
(三)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携带下述材料:《蒙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阶段教师报名表》(附件二)、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加分条件所需材料和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张。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费笔试每人90元。
(四)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8月10日上午8:00—12:00改报其它岗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七、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13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